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
1.什么是高职单招?
高职单招是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简称,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我省实施高职单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更加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⒉高职单招的招生对象是哪些考生?
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4.什么是考试类,按考试类考试有什么优势?
考试类是指以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划分的专业大类为基础,按照相近相通原则,分类别进行考试和录取的一种形式。2023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继续按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
实行按考试类考试方式,一是简化了考生报考手续。考生只需选择某一考试类报考,即认为向该类所有院校报考,考试成绩供该类所有院校使用,减轻了考生的考试负担、减少了考生的舟车劳顿。二是扩大了考生志愿填报选择范围,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面向所有院校的本类专业,增加了考生的选择范围。三是考试和录取管理更加规范,由牵头院校统筹考试及录取组织等工作,管理更加统一,操作更加规范,考试及录取环境更加优化,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平公正。
7.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是如何编制的?如何查询?
2023年高职单招继续按考试类将统考计划与对口计划分开编列。分别编列计划后,统考考生和对口考生之间、各考试类考生之间将互不影响,科学公平合理。
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前,各牵头院校向社会公布各考试类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查询:
(1)通过各牵头院校官方网站查询相应考试类招生计划。
(2)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站查询。
(3)通过单招院校招生简章查询或者直接向相关院校咨询。
8.“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的作用是什么?
2023年我省高职单招的报考、打印准考证、志愿填报、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等继续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 (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进行。考生也可通过相关考试类牵头院校官方网站进行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我省单招相关规定、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制定的考试实施方案和单招院校招生简章,牢记“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及其网址,按要求进行报考、考试、填报志愿等操作。
9.高职单招工作流程是怎么安排的?
(1)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
(2)完成报考缴费的考生,需按照各考试类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3)2023年4月10日前(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到各牵头院校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2023年4月15日前,各牵头院校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
(5)成绩公布后,考生按照各类牵头院校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查询录取结果。
10.考生如何报考和缴费?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和选择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
普通高中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其中,选择考试八类的考生,还须选择细分类。
中职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也可报考对口计划,二者选择其一。如报考统考计划,可任选考试类报考,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如报考对口计划,只能报考本人高考报名时所选专业类相对应的考试类。
考试类选定后,不得更改。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具体报考流程如下:
(1)考生打开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先进行系统登录,需输入姓名、考生号、密码(首次登录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
(2)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后,需先修改登录密码。为保证信息安全,考生应尽量避免使用简单密码(例如:由纯数字、纯英文组成的密码)。密码修改完毕后,考生需使用新密码重新登录系统,登录后,在个人中心选择“报考缴费”进行考试类的选择。
请考生高度重视登录密码的保管,此密码将作为后期登录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准考证下载、志愿填报等使用,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以防被他人篡改志愿等信息。
(3)考生选择考试类后进入缴纳页面,确定支付方式后,将无法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支付方式未确定前可返回修改。
(4)考生选择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后,点击“退出”按钮安全退出系统。
详细流程图如下:
特别提醒:
①支付方式确定后,考试类等报考信息将不得更改,如未确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报考缴费过程中出现问题,可根据页面提示操作或向牵头院校咨询。
②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不得跨考试类(含考试八类各细分类)报考、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11.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需要考试哪些科目?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450分。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语文和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满分350分。
12.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需要考试哪些科目?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满分450分。
13.考生参加考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各类牵头院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提前熟悉考点路线。考生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各考试类规定的疫情防控等材料,提前熟知考点具体地址(校区)和交通状况,提前到达考点,避免因天气、交通或其他不可预测原因耽误考试。
(3)遵守考场规则。考生要自觉诚信应考,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比如手机、手表、无线耳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按考试违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4)自觉健康应考。考生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公布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牵头院校官方网站或直接向院校咨询。
14.残疾考生如何申请考试合理便利?
2023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可在所选择考试类的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对应牵头院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请,学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内容。
15.考生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考生按照各牵头院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牵头院校提出成绩复核。详见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或向牵头院校咨询。
16.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根据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按照各考试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统考、对口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得跨考试类填报。
考生须在牵头院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志愿,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具体见各考试类实施方案或向各类牵头院校咨询。
17.高职单招是如何录取的?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通过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共同组织实施,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次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各考试类投档规则,将其电子档案投给相关考试类符合条件的院校,由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其录取专业。
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各类牵头院校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考生也可向院校查询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18.哪些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录取?如何办理?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者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考生须按院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在高职单招集中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录取备案后,其所填报的单招志愿无效。
19.退役士兵如何报考、如何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9号)文件规定,退役士兵报考高职单招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所报考的考试类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专项高考报名安排另行通知)的退役士兵,于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考试类分为与统考招生专业相对应10个大类),并向相应考试类牵头院校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费。考试类选定后,不得更改。退役士兵考生须按所选考试类的考试实施方案要求获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根据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各考试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与所报考考试类相对应的退役士兵招生计划,不得跨类填报。其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及录取安排与其他考生相同。
20.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还能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等考试和录取吗?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21.违规处理有什么规定?
在单招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其当年高考报名所参加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无效。
教育部33号令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包括:
⑴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①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②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③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④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⑤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⑥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⑦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⑧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⑵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①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③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④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⑤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⑥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⑦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⑧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⑨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⑶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①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②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③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④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⑤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⑵、⑶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